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潭县城区社会疫情
防控措施的通告
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,为避免因人群频繁流动和聚集引发交叉感染风险,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,就进一步加强城区社会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通告如下:
一、自2021年10月27日0时起,除特种车辆、应急车辆、公务车辆、物资配送车辆外,所有私家车非必要不出行,所有居民非必要不外出。
二、城关、新城、冶力关区域内运营的出租车实行“一车一乘客”、扫码乘车,驾驶员和乘客要佩戴口罩,做好个人防护,驾驶员定期做核酸检测,禁止驶出城区。对于违反上述交通管理规定的,县公安机关、运管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。
三、超市、药店、商铺、餐饮等场所必须合理安排营业时间,严格控制人流量,落实体温检测、'两码'查验等措施。同时,要加强室内环境的预防性消毒,加大消毒频次。
四、县城内所有幼儿园立即停课,家长要做好幼儿的管护工作,复课时间另行通知。
五、广大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外出必须佩戴口罩,进入相关场所要配合做好扫码、测温、登记等工作,对不服从管理、扰乱秩序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,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惩处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相关管控措施。
临潭县新冠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10月26日